总之,诗与画因媒介不同,一宜于叙述动作,一宜于描写静物。“画如此,诗亦然”的老话头并不精确。诗画既异质,则各有疆界,不应互犯。在《拉奥孔》的附录里,莱辛阐明他的意旨说:“我想,每种艺术的鹄的应该是它性所特近的,而不是其他艺术也可做到的。我觉得普鲁塔克(Plutarch)的比喻很可说明这个道理:一个人用钥匙去破柴,用斧头去开门,不但把这两件用具弄坏了,而且自己也就失了它们的用处。”
四 莱辛学说的批评
莱辛的诗画异质说大要如上所述。他对于艺术理论的贡献甚大,为举世所公认。举其大要,可得三端:
1. 他很明白地指出以往诗画同质说的笼统含混。各种艺术在相同之中有不同者在,每种艺术应该顾到它的特殊的便利与特殊的限制,朝自己的正路向前发展,不必旁驰博骛,致蹈混淆芜杂。从他起,艺术在理论上才有明显的分野。无论他的结论是否完全精确,他的精神是近于科学的。
2. 他在欧洲是第一个人看出艺术与媒介(如形色之于图画,语言之于文学)的重要关联。艺术不仅是在心里所孕育的情趣意象,还须借物理的媒介传达出去,成为具体的作品。每种艺术的特质多少要受它的特殊媒介的限定。这种看法在现代因为对于克罗齐美学的反响,才逐渐占势力。莱辛在一百几十年以前仿佛就已经替克罗齐派美学下一个很中肯的针砭了。
3. 莱辛讨论艺术,并不抽象地专在作品本身着眼,而同时顾到作品在读者心中所引起的活动和影响。比如他主张画不宜选择一个故事的兴酣局紧的“顶点”,就因为读者的想象无法再向前进;他主张诗不宜历数一个物体的各面形相,就因为读者所得的是一条直线上的先后承续的意象,而在物体中这些意象却本来并存在一个平面上,读者须从直线翻译回原到平面,不免改变原形,致失真相。这种从读者的观点讨论艺术的办法是近代实验美学与文艺心理学的。莱辛可以说是一个开风气的人。
不过莱辛虽是新风气的开导者,却也是旧风气的继承者。他根本没有脱离西方二千余年的“艺术即模仿”这个老观念。他说:“诗与画都是模仿艺术,同为模仿,所以同依照模仿所应有法则。不过它们所用的模仿媒介不同,因此又各有各的特殊法则。”这种“模仿”观念是希腊人所传下来的。莱辛最倾倒希腊作家,以为亚里士多德的《诗学》无瑕可指,有如欧几里得的几何学。他说“诗只宜于叙述动作”,因为亚里士多德说过:“模仿的对象是动作。”亚里士多德所讨论的诗偏重戏剧与史诗,特别着重动作,固无足怪;近代诗日向抒情写景两方面发展,诗模仿动作说已不能完全适用。这种新倾向在莱辛时代才崭露头角,到十九世纪则附庸蔚为大国,或为莱辛所未及料。即以造型艺术论,侧重景物描写,反在莱辛以后才兴起。莱辛所及见的图画雕刻,如古希腊的浮雕瓶画,尤其是文艺复兴时代的叙述宗教传说的作品,都应该使他明白欧洲造型艺术的传统向来就侧重叙述动作。他抹煞事实而主张画不宜叙述动作,亦殊出人意外。
莱辛在《拉奥孔》里谈到作品与媒介和材料的关系,谈到艺术对于读者的心理影响,而对于作品与作者的关系则始终默然。作者的情感与想象以及驾驭媒介和锤炼材料的意匠经营,在他看,似乎不很能影响作品的美丑。他对于艺术的见解似乎是一种很粗浅的写实主义。像许多信任粗浅常识者一样,他以为艺术美只是抄袭自然美。不但如此,自然美仅限于物体美,而物体美又只是形式的和谐。形式的和谐本已存于物体,造型艺术只须把它抄袭过来,作品也就美了。因此,莱辛以为希腊造型艺术只用本来已具完美形象的材料,极力避免丑陋的自然。拉奥孔雕像的作者不让他号啕,因为号啕时的面孔筋肉挛曲以及口腔张开,都太丑陋难看。他忘记他所崇拜的亚里士多德曾经很明白地说过艺术可用丑材料,他忽略他所推尊的古典艺术也常用丑材料如酒神侍从(satyrs)和人马兽(centaurs)之类,他没有觉到一切悲剧和喜剧都有丑的成分在内,他甚至于没有注意到拉奥孔雕像本身也并非没有丑的成分在内,而很武断地说:“就其为模仿而言,图画固可表现丑;就其为艺术而言,它却拒绝表现丑。”并且,就这句话看来,艺术当不尽是模仿,二者分别何在,他也没有指出。他相信理想的美仅能存于人体,造形艺术以最高美为目的,应该偏重模仿人体美。花卉画家和山水画家都不能算是艺术家,因为花卉和山水根本不能达到理想的美。
这种议论已够奇怪,但是“艺术美模仿自然美”这个信条逼得莱辛走到更奇怪的结论。美仅限于物体,而诗根本不能描写物体,则诗中就不能有美。莱辛只看出造型艺术中有美,他讨论诗,始终没有把诗和美联在一起讲,只推求诗如何可以驾驭物体美。他的结论是:诗无法可以直接地表现物体美,因为物体美是平面上形象的谐和配合,而诗因为用语言为媒介,却须把这种平面配合拆开,化成直线式的配合,从头到尾地叙述下去,不免把原有的美的形象弄得颠倒错乱。物体美是造型艺术的专利品,在诗中只能用影响和动作去暗示。他讨论造型艺术时,许可读者运用想象;讨论诗时,似乎忘记同样的想象可以使读者把诗所给的一串前后承续的意象回原到平面上的配合。从莱辛的观点看,作者与读者对于目前形象都只能一味被动地接收,不加以创造和综合。这是他的基本错误。因为这个错误,他没有找出一个共同的特质去统摄一切艺术,没有看出诗与画在同为艺术一层上有一个基本的同点。在《拉奥孔》中,他始终把“诗”和“艺术”看成对立的,只是艺术有形式“美”而诗只有“表现”(指动作的意义)。这么一来,“美”与“表现”离为两事,漠不相关。“美”纯是“形式的”,“几何图形的”,在“意义”上无所“表现”;“表现”是“叙述的”,“模仿动作的”,在“形式”上无所谓“美”。莱辛固然没有说得这样斩钉截铁,但是这是他的推理所不能逃的结论。我们知道,在艺术理论方面,陷于这种误解的不只莱辛一人,大哲学家如康德,也不免走上这条错路。一直到现在,“美”与“表现”的争论还没有了结。克罗齐的“美即表现”说也许是一条打通难关的路。一切艺术,无论是诗是画,第一步都须在心中见到一个完整的意象,而这意象必恰能表现当时当境的情趣。情趣与意象恰相契合,就是艺术,就是表现,也就是美。我们相信,就艺术未传达成为作品之前而言,克罗齐的学说确实比莱辛的强。至少,它顾到外界印象须经创造的想象才能成艺术,没有把自然美和艺术美误认为一事,没有使“美”与“表现”之中留着一条不可跨越的鸿沟。